父母将子女养大成人,子女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就需要提起给付赡养费。那么老人赡养费什么时候开始给?老人赡养费一般给多少?
老人赡养费什么时候开始给?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老人60岁需要赡养费,但是有的老人在60岁前就得病丧失劳动能力,此时,赡养义务人就应当提前履行赡养。
老人赡养费一般给多少?
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赡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
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对老年人的基本赡养费,可以设各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及各地低保补助为上、下限,结合赡养人收人(如M)的比例(如20%左右)进行计算。即按赡养人收人一定比例所得数额(如M*20%)对照前述上、下限,如该数额在此区间内的则以该数额确定赡养费标准,如该数额高于或低于上、下限的,则以上限或下限确定为赡养费标准。
对老年人生病发生的医疗费,除保险理赔外,其余费用应按医疗部门的票据额计入赡养费中。
对因生病或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而子女无法照料的,应将护理费用计算在赡养费内,而这一费用将根据有关养老机构证明或当地一般雇佣人员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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