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因贷款期间“垫资”转“借款”,合同还有效吗?

来源: 大同法制 2022-1-18 20:20:32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60截图20220118201830785.jpg

A公司与B公司约定,由B公司作为某工程发包方,A公司承建该工程,2017年6月16日,A公司缴纳履约保证金1200万元。后该工程改由B公司关联的C公司承建,A公司旗下班组人员唐某实际施工。工程施工期间,因B公司资金紧张,A公司共计垫付工程款3780万元,因无交付凭证,A公司与B公司一起通过循环转账的方式制造不实流水,用以平账。A公司自2015年9月30日起即以购买材料为由向银行申请最高额贷款,在持有贷款期间多次借款给B公司,于2018年1月30日出借5000万元,于2018年2月13日出借700万元,于2020年5月26日出借20万元,B公司对贷款事实知情。
2019年10月29日,双方签订《还款计划》,约定将A、B公司之间的以上往来均作为B公司向A公司的借款并约定履行期限,逾期未履行则需承担高额利息。B公司自2018年5月25日至2020年12月17日共计向A公司转账交付8750万元,并支付利息数百万元。
如东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款项分为3780万元工程款、5720万元借款以及1200万元履约保证金。关于工程款和履约保证金,无论从协议主体、工程款审核程序、结算依据、履行事实等方面,将该款作为B公司的借款均不具备合法性。更何况,A公司为证明该款的合法性,故意制造虚假流水形成民间借贷交付假象,并在庭审中掩盖事实真相,其主张不应被支持,就工程款部分A公司可另案主张。关于借款,A公司在在未产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的情况下,竟要求B公司支付高额逾期利息,存在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转借给他人以牟取利益的情形。鉴于A公司存在以上混淆视听的行为,符合“套路贷”的相关情形,构成违法,法院认定在此基础上签订的《还款协议》所涉及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无效,且B公司所归还的款项已经高于A公司出借款项,双方关于借款关系的权利义务已经全部履行完毕,故法院驳回A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目前,A公司并未提起上诉。

法务代理、法律服务、法治维权
加V:13015398243
更多资讯关注大同法制网公众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相关推荐

这种工伤,私了合适吗?

这种工伤,私了合适吗?

  王先生是某公司的保安,2022年1月的一天,王先生在上班期间因工作与他人发生争

在快手,用别人头像发表不当言论?

在快手,用别人头像发表不当言论?

网络空间虽是人们交流思想的场所,肆意发布不当言论,有可能侵害他人的名誉

人被抓了就能解除合同,有没有道理?

人被抓了就能解除合同,有没有道理?

公司职工张某因参与寻衅滋事且情节恶劣,被公安机关予以刑事拘留。在这种情况下,公

这样的录音算证据吗?

这样的录音算证据吗?

公司拖欠了我3个月工资,经理虽然口头认账,但却拒绝出具欠薪条。为防止公司日后赖

这样做的视频算侵权!

这样做的视频算侵权!

短视频博主小张创作发布的短视频主要围绕商家要求广告宣传的商品。小张发现,小梁多

5万元,存在银行的钱没了?

5万元,存在银行的钱没了?

  父亲去世后,儿子想取出存折内的存款,却被银行告知其账户内的存款早已在其

两个核桃的商标侵犯!

两个核桃的商标侵犯!

“经常用脑,多喝六个核桃”这句通俗易懂的广告语使得“六个核桃”系列产品广为人知

租房合同没说期限,怎么办?

租房合同没说期限,怎么办?

中介租房约定租期为2年。在租期即将届满之前,房东发微信问我是否续租,我只简单回

关于我们 文章投递 寻求报道
电话咨询: 13015398243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