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我是某公司的员工。最近,我与公司的第二份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跟我谈续签劳动合同事宜,我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不同意,说要么续签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要么终止劳动关系。我考虑到继续在该公司工作更能发挥自己的特长,不想离开。请问,公司拒绝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我该如何是好? 律师解答: 建议你先与公司签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然后再要求改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2款规定:“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用人单位以终止劳动关系相威胁,逼迫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同意续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此规避法律责任。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由于公司不愿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你又不愿意失去工作,建议你先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然后再提出改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同意变更,你可以在续签合同后的1年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撤销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改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退一步说,若发生劳动争议,劳动仲裁部门或法院会按照你们双方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来处理。
来源:广西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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