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承包地转包或者出租的,征地补偿款该归谁?

来源: 大同法制 2021-2-13 20:24:41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微信图片_20210213202415.png

求助:

       在承包人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他人之后,如果土地依法征收,相关的征地补偿款应当归谁所有呢?

大同法制网律师团:
       为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据《宪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规定,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适合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地承包权,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征地补偿款一般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其中,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我们认为具有人身属性,能否取得这两笔补偿主要取决于是否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一般情况下,只要是具有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个人,都能获得上述费用,部分特殊情况在此暂时不论。
       而农村住宅征收补偿费、其他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补助费更多的是具有财产属性,也就是谁是农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的实际合法拥有者,谁就有权享有相应的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就明确规定,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有权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承包方已将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

如需咨询更多内容 请联系大同法制网

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治维权
优选大同法制网(www.dtfz.net
更多资讯关注大同法制网公众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相关推荐

这种工伤,私了合适吗?

这种工伤,私了合适吗?

  王先生是某公司的保安,2022年1月的一天,王先生在上班期间因工作与他人发生争

在快手,用别人头像发表不当言论?

在快手,用别人头像发表不当言论?

网络空间虽是人们交流思想的场所,肆意发布不当言论,有可能侵害他人的名誉

人被抓了就能解除合同,有没有道理?

人被抓了就能解除合同,有没有道理?

公司职工张某因参与寻衅滋事且情节恶劣,被公安机关予以刑事拘留。在这种情况下,公

这样的录音算证据吗?

这样的录音算证据吗?

公司拖欠了我3个月工资,经理虽然口头认账,但却拒绝出具欠薪条。为防止公司日后赖

这样做的视频算侵权!

这样做的视频算侵权!

短视频博主小张创作发布的短视频主要围绕商家要求广告宣传的商品。小张发现,小梁多

5万元,存在银行的钱没了?

5万元,存在银行的钱没了?

  父亲去世后,儿子想取出存折内的存款,却被银行告知其账户内的存款早已在其

两个核桃的商标侵犯!

两个核桃的商标侵犯!

“经常用脑,多喝六个核桃”这句通俗易懂的广告语使得“六个核桃”系列产品广为人知

租房合同没说期限,怎么办?

租房合同没说期限,怎么办?

中介租房约定租期为2年。在租期即将届满之前,房东发微信问我是否续租,我只简单回

关于我们 文章投递 寻求报道
电话咨询: 13015398243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