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女士在上海某公司举办“XX3.8女王节”最后一个环节抽奖活动中,抽中特等奖林肯汽车一辆。
在兑奖时却没有那么顺利,先是被告知特等奖没有被内定人员抽中,所以不能给罗女士兑奖,后公司解释称,特等奖为车辆模型一台。可谓奇葩的活动主办方,组织了一场奇葩的抽奖活动,法院最终判决公司向罗女士交付汽车。
1
抽奖活动中抽中特等奖
2019年3月5日,罗女士接受上海市某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人员林某邀请参加“XX3.8女王节”活动,邀请函载明活动名称:XX益生菌XX3.8女王节,活动时间:2019年3月8日晚上6:00,地点:旷远锦江,丰厚大奖:特等奖林肯汽车(一辆)、一等奖3,888元现金红包(一个)、二等奖片仔癀御时礼盒两盒,还有具体的抽奖流程等。
2019年3月8日,罗女士向活动举办方工作人员支付了188元的活动参加费用,并于当晚参加位于莆田市的XX酒店举行的“XX3.8女王节”活动。在抽奖环节,罗女士被抽中获得特等奖即林肯汽车(一辆),罗女士上台领奖并发表获奖感言时,现场展示的是一辆林肯汽车的图板。
活动举办方未向罗女士交付中奖车辆。经罗女士与林某沟通,被告知特等奖是内定的,抽奖时出错了才抽到罗女士,所以不能交付罗女士中奖车辆。后又告知罗女士活动策划公司才是活动主办方,要求罗女士与策划公司沟通。经罗女士与林某、策划公司多次协商无果,罗女士遂提起诉讼。
2
法院判令活动主办方
向罗女士交付轿车
主办方生物公司在法庭上辩称,涉案奖品并没有明确汽车的型号、价格,也没有明确是否是汽车实物,故可能只是林肯汽车的模型或者是汽车的使用权。
法院则认为,由于活动现场展示的是一辆林肯汽车的图板,生物公司应交付罗女士与图板显示一致的林肯汽车一辆。如生物公司不能履行交付汽车的义务,应向罗女士赔偿汽车折价款360,800元。至于生物公司辩称活动策划方为活动主办方,应由策划公司承担奖品兑换责任未被法院认可。
生物公司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3
律师建议
本案的抽奖活动,双方缔结的是射幸合同,即当事人一方支付对价后获得的只是一个机会的合同。对当事人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槐城律师提醒抽奖活动的组织者:
1、明确奖品,精确描述。无论是赠与形式的抽奖还是射幸形式的抽奖,关于奖品本身一定要做到精确描述,避免产生歧义。最好能够现场展示奖品。
2、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五万元。赠与抽奖、射幸抽奖则无此规定。
3、无论是赠与形式的抽奖还是射幸形式的抽奖,在出现关于奖品本身、抽奖的形式等重大误解的时候,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擅自拒绝兑奖,只会浪费彼此时间,让纠纷升级。
4、诱骗参加人员支付抽奖费用,却不存在中奖可能性,这种内定中奖者的行为涉嫌刑事诈骗。
适用法规:
《合同法》
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十条第一款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如需咨询更多内容 请联系大同法制网
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治维权 更多资讯关注大同法制网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