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是比较普遍的现象,而近日,浙江杭州,7名工人去公司讨薪,但未见到老板,于是7人索性就在公司食堂吃了一顿饭,几个人吃了4个菜,外加几碗米饭,却被老板要求收取每人1万元的餐费,那么几个人讨薪在食堂吃4个菜被收7万元,是不是合法?
一、讨薪在食堂吃菜被收7万元,是否合法
劳动者追讨劳动报酬是合法合理的行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吃了4个菜被收7万元,既不合理也不合法。用人单位老板明显是想报复讨薪的劳动者,劳动者可以向报警处理,并且申请劳动仲裁追讨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公司拖欠工资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一)、接受行政处罚
1、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
劳动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支付工资,如果逾期不支付,即会责令公司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员工加付赔偿金。
2、接受人社部门的处罚
具体地,根据以下情形接受相应的处理:
(1)该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后,会及时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公司,将会作出行政处理或给予行政处罚。
(2)对无故拖欠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公司,按照有关规定,通过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省社会信用体系向社会公布,并记入相关“黑名单”。
3、接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
对拖欠、未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以及逾期拒不支付的建筑施工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依法停止其投标资格、清出建筑市场等,并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二)、接受刑事处罚
公司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员工工资,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员工工资,数额较大,经有关机关监督后仍不肯支付工资的,即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构成该罪的,具体要接受以下处罚:
1、将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造成严重后果的,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公司老板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将会根据具体情况接受以上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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