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某大学的学生陆某想挣点零花钱,便通过QQ号添加了一名自称专门找人进行淘宝刷单的工作人员。陆某在对方诱导下,两次向对方提供的支付宝二维码进行了刷单转账操作,并在对方团伙(“退款客服”)的欺骗下,先后在支付宝借呗及一个名为分期乐的贷款软件进行贷款后,再次向对方进行转账。直至对方称付款有问题,需要2至7个工作日才可返还本金和佣金时,陆某才意识到被骗,共计损失9200元。 在咸阳市武功县检察院受理的案件中,还有6名被害人被骗过程与陆某相似,涉案金额共计42000余元。
调查 办案中,承办检察官通过对该案3名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认真审查其在公安机关的讯问笔录,并结合当前网络诈骗发案率的情况进行了研究,发现诈骗分子通过网页、招聘平台、QQ、微信等渠道推广兼职广告,以开网店需要快速刷新交易量、网上好评、信誉度为由,招募人员进行网络兼职刷单,承诺在交易后返还购物费用及额外提成。诈骗分子在刷第一单时小额返款,使受害人尝到甜头,当受害人刷单交易额变大后,诈骗分子便以各种理由拒不返款并将其拉黑。 近日,武功县检察院对该起网络诈骗案件提起公诉。
提醒 在此,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自身防范意识,保持警惕,防范网络诈骗,工作生活中要做到“三个不要”: 一是不要轻信。不管不法分子使用什么花言巧语,都不要轻易相信,不给不法分子设圈套的机会。 二是不要透露信息。不因贪小利而受不法分子或违法短信的诱惑,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向对方透露自己的个人信息。 三是不要转账。要保证自己的资金安全,绝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万一上当受骗或听到亲戚朋友被骗,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骗子的账号和联系电话等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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