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多年经营亏损累积,即使以后若干年,企业的利润也无法弥补,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减资,用以弥补累积的亏损。调整过多的资本;公司成立初期需巨额资金,步入正轨后,资金则有可能过剩,因此亦需减资。
一、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减少吗
《公司法》第38条规定了股东会的12项权利,其中就包括“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等” 的权利。因此我们可以明确,公司股东会有权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但应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并履行必要的变更手续。
1、由股东会做出减资决议;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法律规定外,是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如果公司股东会行使减资权利,应作出减资决议,并必须经过代表2/3以上股份的股东通过方为有效。
2、要修改公司章程;因为注册资本是公司章程中载明的主要内容之一,为此减资后还必须经代表2/3以上股份的股东决议,修改公司章程。
3、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这也是公司必须履行的一项程序。《公司法》第186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4、通告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5、进行变更登记;
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办理资本变更登记。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公司应自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90日后,向当地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同时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至少3次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因此,公司只要满足了以上的变更手续,是可以减少注册资本的,但是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能低于法定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由上文可知,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可以减少的,只是在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时,必须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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