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自己种树自己砍,竟然是犯罪?怎么回事?

来源: 大同法制 2021-4-8 20:53:48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f8654d8c9e424c31ad80045723d79df4.jpg

近日召开的枣庄市公安机关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这样一个相关案例——

枣庄市市中区一农民李某某,在自己的地里种植树木,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纠结他人砍伐了自己自己种植的杨树700余棵,共计活立木蓄积137.2立方米,其行为构成滥伐林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退缴的违法所得三万元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交国库。

此事一经通报,一片哗然。近年来,不少农村的老年人在自家耕地上种植林木,待其长大后将树木砍杀以增加收入。这种行为竟然违法甚至涉嫌犯罪?

作为普法,我们来谈两个法律问题——

1、砍伐自己种植的树木卖钱为什么会被判刑?
我国《刑法》中有个罪名叫作【滥伐林木罪】: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时根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滥伐林木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为: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七十三条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成树十至二十立方以上的或者滥伐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以上的,属于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按照滥伐林木罪予以立案起诉。

简言之,如果个人未取得伐木许可证,私自砍伐单位、集体或个人所有的树木,达到一定数量时,即可涉嫌构成此罪。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砍伐对象,即树木是不区分个人所有还是单位所有,也就是未经有关部门许可,即便砍伐自己种养的树木,达到一定数量也是构成犯罪的。

从上述案件来看,被告人李某某在自有耕地上种树本无可厚非,但是由于其砍伐之前未向当地林业部门申请“砍伐证”,而是私自纠集他人砍树卖钱,且数量较大(700余棵共计活立木蓄积137.2立方米)此行为已经构成刑法中的【滥伐树木罪】。

综上所述,李某某“自己种树自己砍,判刑还得交罚款”的遭遇,虽然看似“荒唐”,但是于法理是没有问题的。

2、只要砍自家的树卖钱都是违法吗?
答案是:并非如此。

《森林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该规定的“房前屋后”只限于宅基地范围。

截至目前,并没有对上述法律条例里提到的“零星树木”的数量进行明确界定,如此,按照一般意义而言,这里的零星树木应当与“成片树木”相对而言。

也就是说,农民在自家房前屋后种植的不成片树木进行砍伐时,并不需要申请伐木许可证,也不会因此构成违法,当然为了保险起见,也可到当地村委会开具证明。

不管怎么说,上述案例应当给大家敲响警钟,要知法守法用法,不能凡事按照“惯例”行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治维权
优选大同法制网(www.dtfz.net
法律热线:13015398243(微信同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相关推荐

两种方法避免开门杀

两种方法避免开门杀

驾驶汽车的“开门杀”事故频发。责任主体主要是‌开启车门的机动车一方(包括

要明白,造谣多了就是犯罪!

要明白,造谣多了就是犯罪!

网络空间日益成为信息传播的主阵地,网络诽谤乱象也频繁发生,令人触目惊心。这些行

口头合伙这么多年,如何办?

口头合伙这么多年,如何办?

在日常生活中,许多人之间的合作基于信任以口头形式达成。然而,一旦发生纠纷,权益

如此注册商标,被判刑!

如此注册商标,被判刑!

“依视路”“豪雅”等均为我国合法注册的商标(核定使用商品包括眼镜、眼镜片等).

小心,法定代表人非虚职

小心,法定代表人非虚职

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并非虚职,一旦履职不当,可能面临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近日,法

离了职,公积金能追吗?

离了职,公积金能追吗?

  李某于2021年10月至2023年3月在被告腾冲市某科技公司就职,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

饮酒免责 七旬老人聚会签“协议”

饮酒免责 七旬老人聚会签“协议”

武汉一群老人在参加同学聚会时,主动签订《安全责任自负承诺书》,承诺酒后一切意外

超了龄的工伤,如何办?看完就明白!

超了龄的工伤,如何办?看完就明白!

陈某某于2015年已到法定退休年龄,自2019年进入某公司上班,工作为厨师。2024年12月

关于我们 文章投稿 寻求报道
电话咨询: 13313520068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