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天降钱雨”考验人心 律师:拾者不归还或需担责

来源: 大同法制 2020-10-22 18:31:49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80510034513100.jpg

       家住重庆沙坪坝的彭先生,10月17日中午回家,竟然看到天空上不断飘落下百元大钞。正在开车的他赶紧靠边停下,看见人群越聚越多,不少人将钱放进了兜里。彭先生是机关公务员,他也捡了2张飘在身上的钞票,连日来心里十分纠结,这个钱该不该归还?担心承担法律责任。
  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流通货币,人民币持有者对货币所标识的金额有所有权,但人民币本身的所有权归人民银行,因而故意毁损人民币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即我国《人民币管理条例》所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无论谁多有钱,也不可以从高楼抛撒下大量现金。因为这难免致人民币污损遗失。显然,撒钱者已经涉嫌故意毁损人民币,那无辜的拾钱者呢?

  “天降钱雨”考验人心
  10月18日,沙坪坝区公安分局警方称:当日13时30分许,重庆沙坪坝区人柏某(男,29岁)在天星桥街道一小区30楼家中,因吸食冰毒后精神恍惚,从阳台向楼下抛撒现金。接报警后,沙坪坝区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处置。目前,柏某因吸食毒品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正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随后,来到事发现场,附近居民称,抛撒的数万张百元大钞,最终交还给当事人或者民警的钱大约只有三四千元。其中,大部分钱随风飘走、被人捡走,还有一部分仍留在高楼的雨棚或房屋高处。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撒钱,“天降钱雨” 无疑都是对人心的考验,如果贪婪地据为己有,不光是道德上失德,更不合法。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
  “拾钱者不知实情,误以为是他人遗失的现金,仍有归还的义务。”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建律师说,在我国,对他人的遗失物,因该物权利仍属于遗失者,不能查明遗失者则应归国家,拾得人并不能因此而合法占有。我国《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李建进一步解释,我国《民法总则》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司法实践中,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拾钱者系不当得利,有返还的法律义务。由于撒钱者并无抛弃现金权利真实意思表示,故而拾钱者不能合法取得所拾现金的权属,而是构成不当得利。
  据了解,正常情况下,撒钱本属于对现金权利的抛弃,撒钱者无权要求他人返还,但如前所述,本事件中的撒钱是因为钱的所有者精神恍惚所致,并无抛弃现金权利真实意思表示,故撒钱者有权要求现金拾得者返还。

  抛撒现金或涉嫌违法
  那么,作为撒钱者的柏某又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对此,重庆妙珠律师事务所倪世钧律师认为,撒钱者抛撒下的大量现金飘落于公共场所,容易造成哄抢、交通堵塞等情形,从而引发危险,扰乱社会秩序,故涉嫌寻衅滋事。按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寻衅滋事可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倪律师表示,吸毒致精神恍惚,不影响法律责任,但影响其意思表示的真实。据警方调查得知,撒钱者是因吸毒而致精神恍惚,才抛撒现金。由于吸毒、醉酒均不属于法律限定的“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原因,故而撒钱者在法律上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不能以自己当时“精神恍惚”为由而免责。但吸毒而致精神恍惚,确实影响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辨识度,以及对自己意志的控制度,因而,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可以认为属于意思表示不完全真实的范畴。

如需咨询更多内容 请联系大同法制网

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治维权
优选大同法制网(www.dtfz.net
更多资讯关注大同法制网公众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相关推荐

两种方法避免开门杀

两种方法避免开门杀

驾驶汽车的“开门杀”事故频发。责任主体主要是‌开启车门的机动车一方(包括

要明白,造谣多了就是犯罪!

要明白,造谣多了就是犯罪!

网络空间日益成为信息传播的主阵地,网络诽谤乱象也频繁发生,令人触目惊心。这些行

口头合伙这么多年,如何办?

口头合伙这么多年,如何办?

在日常生活中,许多人之间的合作基于信任以口头形式达成。然而,一旦发生纠纷,权益

如此注册商标,被判刑!

如此注册商标,被判刑!

“依视路”“豪雅”等均为我国合法注册的商标(核定使用商品包括眼镜、眼镜片等).

小心,法定代表人非虚职

小心,法定代表人非虚职

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并非虚职,一旦履职不当,可能面临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近日,法

离了职,公积金能追吗?

离了职,公积金能追吗?

  李某于2021年10月至2023年3月在被告腾冲市某科技公司就职,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

饮酒免责 七旬老人聚会签“协议”

饮酒免责 七旬老人聚会签“协议”

武汉一群老人在参加同学聚会时,主动签订《安全责任自负承诺书》,承诺酒后一切意外

超了龄的工伤,如何办?看完就明白!

超了龄的工伤,如何办?看完就明白!

陈某某于2015年已到法定退休年龄,自2019年进入某公司上班,工作为厨师。2024年12月

关于我们 文章投稿 寻求报道
电话咨询: 13313520068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