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居住权可以过户吗?

来源: 大同法制 2021-2-6 17:38:06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t0192fc8a23dec81176.png

       居住权是房屋的用益物权之一,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而买卖房屋的时候,就需要对房屋进行过户登记,办理过户登记后,才取得房屋的所有权,那么民法典居住权可不可以过户?

一、民法典居住权可以过户吗
       民法典规定,房屋居住权是具有专属性的,只能由房屋居住权人行使,所以房屋居住权不能过户。但有约定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居住权的法律特征
       居住权是一种独立的用益物权制度,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居住权是在他人的房屋所有权上设立的物权,是房屋所有权人对他人的回馈。
       第二,居住权是为特定的自然人的生活用房的需要而设定的权利。居住权人只能把所取得的房屋用于生活需要。
       第三,居住权是为特定人设定的。因此,居住权以外的人一般不能享有居住权。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合伙团体)不能享有居住权。
       第四,居住权一般具有无偿性,居住权人无需向房屋的所有人支付对价,所以被称为“恩惠行为”。如果需要居住权人向房屋的所有人支付对价,则就相当于租赁了。
       第五,居住权的期限一般具有长期性、终身性。居住权因为是用来供没有房屋的人居住的,如果没有约定的话,应当理解为与其生命供始终。
       第六,居住权因为是一种特殊的用益物权,即用来供没有房屋的人居住的,是用来确保其生存利益的,所以居住权人享有的居住权不能转让、不能上市让与给他人,不得由他人继承。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居住权一般是不能转让的,但有约定除外。

如需咨询更多内容 请联系大同法制网

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治维权
优选大同法制网(www.dtfz.net
更多资讯关注大同法制网公众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相关推荐

两种方法避免开门杀

两种方法避免开门杀

驾驶汽车的“开门杀”事故频发。责任主体主要是‌开启车门的机动车一方(包括

要明白,造谣多了就是犯罪!

要明白,造谣多了就是犯罪!

网络空间日益成为信息传播的主阵地,网络诽谤乱象也频繁发生,令人触目惊心。这些行

口头合伙这么多年,如何办?

口头合伙这么多年,如何办?

在日常生活中,许多人之间的合作基于信任以口头形式达成。然而,一旦发生纠纷,权益

如此注册商标,被判刑!

如此注册商标,被判刑!

“依视路”“豪雅”等均为我国合法注册的商标(核定使用商品包括眼镜、眼镜片等).

小心,法定代表人非虚职

小心,法定代表人非虚职

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并非虚职,一旦履职不当,可能面临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近日,法

离了职,公积金能追吗?

离了职,公积金能追吗?

  李某于2021年10月至2023年3月在被告腾冲市某科技公司就职,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

饮酒免责 七旬老人聚会签“协议”

饮酒免责 七旬老人聚会签“协议”

武汉一群老人在参加同学聚会时,主动签订《安全责任自负承诺书》,承诺酒后一切意外

超了龄的工伤,如何办?看完就明白!

超了龄的工伤,如何办?看完就明白!

陈某某于2015年已到法定退休年龄,自2019年进入某公司上班,工作为厨师。2024年12月

关于我们 文章投稿 寻求报道
电话咨询: 13313520068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