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入户盗窃翻箱倒柜寻找财物,没偷到东西也要坐牢吗?

来源: 大同法制 2021-4-26 23:06:08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bd90b088a95b4d999f52807d275ad7f0.jpg

张某某来到陈某甲住宅附近,获悉陈某甲家中无人后,便心生贪念,看到大门未上锁便私自进入陈某甲住宅内实施盗窃。张某某在陈某甲住宅一楼陈某乙(陈某甲父亲)睡房内翻找财物过程中,被前来找陈某乙的陈某丙发现并质问,其后立即逃离,在逃跑过程中被赶来的陈某丙和其他群众当场抓获,接报后张某某被民警带回公安机关。经查,张某某在盗窃过程中因被发现而未能盗得财物。没偷到东西也要坐牢吗?

张某某虽然没有盗得财物,但他的这个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未遂),也是要追究刑事责任。张某某是入户盗窃,只要实施了入户盗窃的行为,不管偷多偷少、偷没偷到,都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盗窃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几种:

一是盗窃公私财物达到一定的数额。

二是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属于以上情形的没有数额限定,只要实施了就要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盗窃的目标是数额巨大的财物、珍贵文物,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盗窃未遂照样有数额的限制,并且追究刑事责任的门槛更高。通常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以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数额较大的未遂”通常是被行政处罚,除非具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当然,这里的“情节严重”在司法实践中会有一些判断习惯,例如盗窃数额已接近数额巨大,且行为人在两年前又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大多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从而追究刑事责任。

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治维权
优选大同法制网(www.dtfz.net
法律热线:13015398243(微信同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相关推荐

两种方法避免开门杀

两种方法避免开门杀

驾驶汽车的“开门杀”事故频发。责任主体主要是‌开启车门的机动车一方(包括

要明白,造谣多了就是犯罪!

要明白,造谣多了就是犯罪!

网络空间日益成为信息传播的主阵地,网络诽谤乱象也频繁发生,令人触目惊心。这些行

口头合伙这么多年,如何办?

口头合伙这么多年,如何办?

在日常生活中,许多人之间的合作基于信任以口头形式达成。然而,一旦发生纠纷,权益

如此注册商标,被判刑!

如此注册商标,被判刑!

“依视路”“豪雅”等均为我国合法注册的商标(核定使用商品包括眼镜、眼镜片等).

小心,法定代表人非虚职

小心,法定代表人非虚职

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并非虚职,一旦履职不当,可能面临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近日,法

离了职,公积金能追吗?

离了职,公积金能追吗?

  李某于2021年10月至2023年3月在被告腾冲市某科技公司就职,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

饮酒免责 七旬老人聚会签“协议”

饮酒免责 七旬老人聚会签“协议”

武汉一群老人在参加同学聚会时,主动签订《安全责任自负承诺书》,承诺酒后一切意外

超了龄的工伤,如何办?看完就明白!

超了龄的工伤,如何办?看完就明白!

陈某某于2015年已到法定退休年龄,自2019年进入某公司上班,工作为厨师。2024年12月

关于我们 文章投稿 寻求报道
电话咨询: 13313520068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