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未成年人私自驾驶机动车 致他人死亡谁担责?

来源: 大同法制 2021-7-21 23:23:07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大同法制 于 2021-7-21 23:43 编辑

20210721100007187383.jpg

       近日,澜沧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结了1起未成年人私自驾驶二轮摩托车致他人死亡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法院判决肇事未成年人父母监护不当,负主要责任;车辆所有权人未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负部分责任。

  案情
  少年无证肇事致人死亡

  2020年12月,刚满15岁的李某无证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时发生侧翻,在侧翻后向前滑行过程中,与吴某的丈夫何某相撞。此次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何某受伤,后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澜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此次交通事故由李某承担全部责任,何某对此次交通事故的发生无责任。

  审理中法院查明,李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所有权人为本案另一被告魏某。事发时魏某在外出差,其同为未成年人的侄女与李某系同学关系,当日从家中私自将摩托车骑出,又转借给李某。

  判决
  肇事少年家属担主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李某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在未取得驾驶资格的情况下,私自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且未确保安全,导致此次交通事故的发生,造成何某死亡,李某承担此次道路交通事故全部责任。

  被告魏某系事故车辆所有权人,其虽未直接将事故车辆借给被告李某,但其对车钥匙管理不善,让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侄女随意骑行该车,并出借给被告李某,导致此次交通事故的发生。

  被告魏某未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故对此次交通事故的发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对事故承担10%的责任。被告李某在此次交通事故发生时系限制行为能力人,所以应由李某的法定监护人承担事故的赔偿责任。

  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对被告李某及其监护人、车辆所有权人魏某进行释法说理,并最终依法作出判决。

  虽然被告李某的家庭经济情况并不富裕,但在收到判决书后,表示对法院作出的判决满意,并积极主动履行了赔偿款,最终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释法
  家长不能放任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

  家长是未成年人日常监护的第一人,在驾驶机动车这件事上,作为监护人应负起责任做好管理和教育义务。尤其当前暑假来临,青少年喜欢结伴出行,但在年龄不足、未取得驾驶资格的情况下,未成年人千万不要私自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

  同时,家长不能放任和纵容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发生。毕竟,孩子肇事家长要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该法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治维权
优选大同法制网(www.dtfz.net
法律热线:13015398243(微信同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相关推荐

两种方法避免开门杀

两种方法避免开门杀

驾驶汽车的“开门杀”事故频发。责任主体主要是‌开启车门的机动车一方(包括

要明白,造谣多了就是犯罪!

要明白,造谣多了就是犯罪!

网络空间日益成为信息传播的主阵地,网络诽谤乱象也频繁发生,令人触目惊心。这些行

口头合伙这么多年,如何办?

口头合伙这么多年,如何办?

在日常生活中,许多人之间的合作基于信任以口头形式达成。然而,一旦发生纠纷,权益

如此注册商标,被判刑!

如此注册商标,被判刑!

“依视路”“豪雅”等均为我国合法注册的商标(核定使用商品包括眼镜、眼镜片等).

小心,法定代表人非虚职

小心,法定代表人非虚职

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并非虚职,一旦履职不当,可能面临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近日,法

离了职,公积金能追吗?

离了职,公积金能追吗?

  李某于2021年10月至2023年3月在被告腾冲市某科技公司就职,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

饮酒免责 七旬老人聚会签“协议”

饮酒免责 七旬老人聚会签“协议”

武汉一群老人在参加同学聚会时,主动签订《安全责任自负承诺书》,承诺酒后一切意外

超了龄的工伤,如何办?看完就明白!

超了龄的工伤,如何办?看完就明白!

陈某某于2015年已到法定退休年龄,自2019年进入某公司上班,工作为厨师。2024年12月

关于我们 文章投稿 寻求报道
电话咨询: 13313520068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