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大同法制 于 2020-9-22 14:16 编辑
非婚生子女是否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能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该条所说的“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俗称“私生子”。 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其本身没有过错,因此,享有以下权利: (一)要求生父母对其抚养教育的权利。如果生父母或其中一方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未成年的、不能独立生活的非婚生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和教育费的权利。 (二)非婚生子女的姓名权。在非婚生子女无认知能力时,由其生父生母协商确定。在其有认知能力时,自己可以做出选择。 (三)非婚生子女有受生父母保护的权利。 (四)非婚生子女与其生父母的婚生子女有同等继承其生父母遗产的权利等。对于非婚生子女依法享有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干涉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均为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虽然在出生形式上是非法婚姻和合法婚姻的不同产物,但其法律地位却是相同的,在法定继承上均属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非婚生子女同样具有遗产继承权。
何种情况非婚生子女不得继承遗产? 非婚生子女有继承权并不意味着一定能继承财产。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方式有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在有遗嘱的情况下,财产的继承就要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如果死亡人在遗嘱中没有把非婚生子女列为有权继承财产的人,那么非婚生子女就无法继承到财产。 另外,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否既遂,也无论杀害动机为何均丧失对于被继承人本人的继承权;另外,该继承人仅丧失其所所害之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是丧失被继承人以外之第三人的继承权。 (二)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要求杀害的目的必须是争夺遗产;与(一)同,该继承人仅丧失其对所争夺之被继承人的继承权。 (三)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此处要求虐待被继承人的必须情节严重而遗弃被继承人没有情节严重的要求;另外,依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此种情形若继承人后来悔改的并且被继承人于生前表示原谅的,其继承权可以恢复。因此这种情形下有过错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并不绝对丧失。 (四)继承人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依照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但是不以此为限其他情形若可认定情节严重也导致丧失继承权。
非婚生子女继承遗产的比例是多少?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原则上应当是均等的,但是也有例外,比如,对于生活困难的缺乏劳动力的继承人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 扶养 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会多分。 (一)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二)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四)对有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 (五)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不列入继承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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