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有因为快递公司的失误导致物件的丢失,而丢失后因为不能得到合理的解决方案而导致其损失,那么快递丢失如何赔偿?快递员需要赔偿吗?
快递公司将快递放在了收件人指定的地点后丢失,看是否经过收件人同意并留下相关证据。若快递公司将货物运抵目的地通知收件人取货时,收件人因自身原因明确指示将货物放至某处及签收人,快递公司通过短信或电话录音等方式记录了收件人指示的内容,同时又通过拍照等方式记录了将货物放至收件人指示地点等事实后货物丢失的,收件人承担责任。若快递公司只是单纯通过电话联系得到收件人应允将货物放至某处而没有证据证明上述内容,或者擅自、单方面通知收件人将货物放至某处,快递公司承担责任。
快递员把快递弄丢了,保价的按照保价额赔偿;未保价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
《邮政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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