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学生深夜翻墙受伤,学校要担责吗?

来源: 大同法制 2021-2-6 16:55:06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7Fv8-fynfvfi0915636.jpg

求助:

       一个未成年的学生,在深夜翻墙出去上网,结果围墙太高了,天也太黑了,一不小心摔断了腿,现在家长要求学校赔钱,学校表示已经三番五次教育学生不要翻墙外出上网,该学生不听劝告,自作自受,所以不打算赔钱。这种情况,学校要担责吗?

大同法制网律师团:
       《侵权责任法》第39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但如果学校尽到了管理、保护、教育职责,就无需承担责任,法院在判断学校是否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时一般会从以下判断,如学校的各种教学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对存在的各种不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排除、是否已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学校是否制定了合理、明确的安全规章制度等来缓和举证责任,减轻被侵权人的举证负担,以利于对学生的救济。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学校与学生间的关系,是一种教育关系,不是基于民法规定和血缘关系形成的监护人与学生之间的监护关系。学校依法对未成年学生所负的是教育和管理责任,而不是监护责任。如果将学校的责任解释为监护责任,以此让学校承担无过错责任,就个案来说,是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学生,但就整个社会效果来看,对学校的过分苛责,使得学校畏首畏尾,消极应对,无形中使学生丧失了培养其独立意识、劳动意识、冒险意识、自然情趣甚至是生存能力的机会,危机了整个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如需咨询更多内容 请联系大同法制网

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治维权
优选大同法制网(www.dtfz.net
更多资讯关注大同法制网公众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相关推荐

这种工伤,私了合适吗?

这种工伤,私了合适吗?

  王先生是某公司的保安,2022年1月的一天,王先生在上班期间因工作与他人发生争

在快手,用别人头像发表不当言论?

在快手,用别人头像发表不当言论?

网络空间虽是人们交流思想的场所,肆意发布不当言论,有可能侵害他人的名誉

人被抓了就能解除合同,有没有道理?

人被抓了就能解除合同,有没有道理?

公司职工张某因参与寻衅滋事且情节恶劣,被公安机关予以刑事拘留。在这种情况下,公

这样的录音算证据吗?

这样的录音算证据吗?

公司拖欠了我3个月工资,经理虽然口头认账,但却拒绝出具欠薪条。为防止公司日后赖

这样做的视频算侵权!

这样做的视频算侵权!

短视频博主小张创作发布的短视频主要围绕商家要求广告宣传的商品。小张发现,小梁多

5万元,存在银行的钱没了?

5万元,存在银行的钱没了?

  父亲去世后,儿子想取出存折内的存款,却被银行告知其账户内的存款早已在其

两个核桃的商标侵犯!

两个核桃的商标侵犯!

“经常用脑,多喝六个核桃”这句通俗易懂的广告语使得“六个核桃”系列产品广为人知

租房合同没说期限,怎么办?

租房合同没说期限,怎么办?

中介租房约定租期为2年。在租期即将届满之前,房东发微信问我是否续租,我只简单回

关于我们 文章投递 寻求报道
电话咨询: 13015398243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