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飞来横祸,被楼房外墙脱落的瓷砖砸伤,赔偿责任应当由谁承担呢。近日如东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被瓷砖砸伤不幸死亡的案件,判决房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018年被告王某因办丧事,向张某租用丧棚(连同桌凳),张某雇佣朱某、孙某夫妇二人一起干活,受害人孙某在王某居住的楼房下干活时,被王某楼房上脱落的墙面砖砸中头部受伤,经抢救无效后不幸死亡,造成经济损失110余万元,孙某亲属与王某因赔偿事宜未能协商一致。孙某近亲属朱某等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赔偿经济损失。 如东县人民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三原告亲属孙某被坠落的楼房外墙面砖砸伤致死的事实客观存在,孙某不存在过错,王某作为建筑物的所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遂判决王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建筑物上的设施发生脱落致人损害事件时有发生,事故发生后建筑所有人管理人经常认为其没有过错,仅是意外事件,不应承担全部责任。新颁布实施的《民法典》第1253条对此明确了承担责任主体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受害人孙某被王某楼房上跌落的墙面砖砸伤后致死,王某不能证明其没有过错,孙某也没有过错,所以王某应当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本案判决提醒建筑物的构筑物、悬挂物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应当积极、主动地排除安全隐患,对产生安全隐患的地方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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