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网约车疫情期间的停运损失能否获赔?

来源: 大同法制 2021-3-17 19:29:54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da6b52e9d0e74acaa2251af3d2dfc903.jpeg

       在强有力的防控措施下,目前国内疫情形势明显好转,但疫情导致的连锁问题也层出不穷。近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相关案件。
       2020年1月7日,被告毛某驾车与原告陈某的车辆发生追尾碰撞,毛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陈某无责任。事故未造成人员受伤,仅车辆受损。事故后,车辆送去维修并于3月8日修理好,陈某于5月28日取车并支付维修费51500元。
       陈某是网约车司机,被撞的车辆平日里用于经营网约车服务。为索赔维修期间的停运损失,陈某委托了公估公司对停运损失进行了评估,停运时间为2020年1月7日至同年5月18日,共计133天,每日净利润为305.49元,营运损失合计40630.17元。故陈某为获赔车辆维修费及停运损失将毛某告上了法庭。
       庭审中,毛某及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51500元无异议,但对停运损失却不认可,认为2020年初系全国疫情期间,2月期间尤为严重,全国实行封闭管理、居家隔离,因此陈某作为网约车司机既不可出行,也无客源,应不存在停运损失;且3月8日车辆修理完毕后便可以取车,原告直到5月28日才取车,此期间的停运损失系原告自身原因所致,亦不应由被告赔偿。
       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是依法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的经营者,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合理停运损失,侵权人应予赔偿。但事故发生在2020年1月,车辆停运发生在2020年1月至5月,期间正值全国疫情期间,虽然新冠疫情对网约车行业产生了影响,但是此期间是否存在停运损失应当视各地疫情情况、管控政策而定。根据南通市政府发布的公告,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1月26日至2020年2月24日期间启动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但并未宣布停止网约车服务,网约车仍可正常接单,故此期间应当计入停运期间。但原告拖延取车造成的损失系因自身行为导致的扩大损失,不应由被告赔偿。
       关于停运损失标准的认定,法院认为,2020年1月全国疫情爆发,原告的停运发生在疫情期间,网约车收入必然受到影响,如果完全按照事故前2个月的净利润计算停运损失标准有违公平原则。法院遂参照南通市统计局2020年4月24日公布的《2020年一季度南通市经济运行情况》,根据交通运输业收入下降15.5%的实际情况,认定原告一季度内的停运损失按照事故前2月平均净利润的84.5%计算为每日258.14元。
       最终,通州法院判决被告保险公司赔偿陈某因交通事故所致车辆损失51500元及停运损失15746.54元,驳回陈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需咨询更多内容 请联系大同法制网

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治维权
优选大同法制网(www.dtfz.net
更多资讯关注大同法制网公众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相关推荐

这种工伤,私了合适吗?

这种工伤,私了合适吗?

  王先生是某公司的保安,2022年1月的一天,王先生在上班期间因工作与他人发生争

在快手,用别人头像发表不当言论?

在快手,用别人头像发表不当言论?

网络空间虽是人们交流思想的场所,肆意发布不当言论,有可能侵害他人的名誉

人被抓了就能解除合同,有没有道理?

人被抓了就能解除合同,有没有道理?

公司职工张某因参与寻衅滋事且情节恶劣,被公安机关予以刑事拘留。在这种情况下,公

这样的录音算证据吗?

这样的录音算证据吗?

公司拖欠了我3个月工资,经理虽然口头认账,但却拒绝出具欠薪条。为防止公司日后赖

这样做的视频算侵权!

这样做的视频算侵权!

短视频博主小张创作发布的短视频主要围绕商家要求广告宣传的商品。小张发现,小梁多

5万元,存在银行的钱没了?

5万元,存在银行的钱没了?

  父亲去世后,儿子想取出存折内的存款,却被银行告知其账户内的存款早已在其

两个核桃的商标侵犯!

两个核桃的商标侵犯!

“经常用脑,多喝六个核桃”这句通俗易懂的广告语使得“六个核桃”系列产品广为人知

租房合同没说期限,怎么办?

租房合同没说期限,怎么办?

中介租房约定租期为2年。在租期即将届满之前,房东发微信问我是否续租,我只简单回

关于我们 文章投递 寻求报道
电话咨询: 13015398243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