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工伤没有精神损害赔偿吗?

来源: 大同法制 2021-7-4 22:55:22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大同法制 于 2021-7-4 23:06 编辑

4674fcb48b3b4c48adb0a07ce8bc0161.jpg

发生工伤事故后,往往会造成劳动者出现人身伤害。而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劳动者可以获得工伤保险基相应的经济补偿,那么工伤有没有精神损害赔偿的?

一、工伤没有精神损害赔偿吗

工伤事故是没有精神损害赔偿的,工伤赔偿的项目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1、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2、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3、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1)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2)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

(3)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4、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

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治维权
优选大同法制网(www.dtfz.net
法律热线:13015398243(微信同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相关推荐

这样做的视频算侵权!

这样做的视频算侵权!

短视频博主小张创作发布的短视频主要围绕商家要求广告宣传的商品。小张发现,小梁多

5万元,存在银行的钱没了?

5万元,存在银行的钱没了?

  父亲去世后,儿子想取出存折内的存款,却被银行告知其账户内的存款早已在其

两个核桃的商标侵犯!

两个核桃的商标侵犯!

“经常用脑,多喝六个核桃”这句通俗易懂的广告语使得“六个核桃”系列产品广为人知

租房合同没说期限,怎么办?

租房合同没说期限,怎么办?

中介租房约定租期为2年。在租期即将届满之前,房东发微信问我是否续租,我只简单回

这样的下班算不算工伤?

这样的下班算不算工伤?

  谢女士:我出差归来,基于已经超过下班时间半个多小时,加之公司平时没有要求出差

借来的钱是赃款,借条有效吗?

借来的钱是赃款,借条有效吗?

因公司资金周转需要,陈女士先后数次找老乡蔡某借钱,一共借了30万元,她还写了张借

私家车变网约车,出了事咋赔,看完就明白!

私家车变网约车,出了事咋赔,看完就明白!

现在,一些私家车车主擅自变成“网约车”,跑几单赚点零花钱,殊不知其中藏着巨大的

车辆停在小区被砸坏,损失谁承担?

车辆停在小区被砸坏,损失谁承担?

业主杨女士的车辆在公共停车位被砸,挡风玻璃受损。物业虽然确认为人为破坏,但由于

关于我们 文章投递 寻求报道
电话咨询: 13015398243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