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网络一则消息引人关注。据称龙里县洗马镇4岁女童疑似遭受父母虐待,当地公安迅速反应。犯罪嫌疑人覃某发、张某兰因涉嫌虐待罪已于1月10日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据查,覃某发为女童的生父,张某兰为继母。从女孩病情来看,病危通知书显示,女童被诊断为双下肢“热液烫伤”、全身软组织损伤、重度贫血、双肺肺炎等症状,病情危重,一般情况较差,有随时出现多器官衰竭、猝死,从而危及生命的可能性。
我们无法想象,一个对世界充满无数幻想的孩子刚刚4岁时却会遇到这样的家人,她如何面对自己的父亲,如何面对未来的路?
许多网友伸出了援助之手,对这样的行为表示愤怒。下面以法论案,对该案涉及法律问题进行梳理。那什么是虐待,什么情况下才构成犯罪? 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这里需要说明四点。一是需要达到情节恶劣才可定罪。“情节恶劣”,指虐待动机卑鄙、手段残酷、持续时间较长、屡教不改的、被害人是年幼、年老、病残者、孕妇、产妇等。对于一般的打骂或者曾有虐待行为,但情节轻微,后果不严重,不构成虐待罪。二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这里主要指因婚姻、血缘或者收养关系形成的家庭成员。三是虐待罪侵犯的是受害者的人身权利,四是主观方面应为故意,而对于行为的动机其实是多元化的,法律上不影响定罪。 虐待罪的量刑分两个档,二年以下和二年以上至七年以下。量刑的轻重会依据犯罪事实进行裁决。而在这里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仅差一条红线,是否为故意伤害身体,如果判定故意伤害身体的,犯罪嫌疑人将以此罪量刑定罪,处罚更为严厉。
当地相关部门正在积极应对此事。痛心之余,网友们也十分关心案情进展,被虐待的惨剧如何造成、家人对虐待行为是帮凶还是漠视纵容、其在抚养义务上是否存在责任缺失? 至今,好多人还认为,对于未成年人的教育等一系列问题属于家庭内部事务。父母打骂孩子,甚至虐待未成年子女,自然成为家庭教育的手段,司通见惯。尽管,我国已出台《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有刑法和民法典进行法治干预,但从近年来频频发生的虐待所谓的家庭内部事务如何监管成了无解的难题。 好在这个事件被爆出来了,那如果没有爆呢,是不是当事者还会长期受到毫无人性伦理的残害呢,我们不得而知。 全民法治教育,首先不是法,而是德,或者说双轮驱动,普通大众的法律意识才会有质的提高。 但愿小女童一切安好,犯罪者依法论罪。 对此事,你如何看,请大家留言。关注我们,人人成为法律上的明白人。 全网征集法治类信息。 法务代理、法律服务、法治维权 加V:13015398243 更多资讯关注大同法制网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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