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上海发生一起不满12岁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致死事件:一位11岁男孩在使用共享单车过程中与客车相撞,被卷入车底身亡。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为:该男孩未满12周岁,驾驶自行车在道路上逆向行驶,且疏于观察路况,未确认安全通行,负本起事故主要责任。 12岁以下儿童骑单车意外频发,法律法规明确禁止 据统计,2017年4月以前,因骑“共享单车”发生的意外事故多达18起,超六成骑行者为未成年人,其中6人不满12周岁。 为了鼓励和规范共享单车行业的发展,2017年8月2日,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等十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要求运营企业禁止向未满12周岁的儿童提供服务。 这并不是法律法规第一次对此事进行规定,200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就已经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12岁以下儿童骑单车出事故,家长是首要责任人 就共享单车而言,市民在使用共享单车前都要先注册app,未成年人是无法实名认证完成注册的。儿童骑共享单车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通过撬锁或其他方式非法取得共享单车,还有一种就是大人开了车锁后给儿童骑。问法网特邀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在珂律师表示,对于儿童因非法行为造成的意外伤害,平台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主要由家长来承担责任。 12岁以下儿童心性不稳,骑车上路经常会扭来扭去、在路上追逐打闹,很多儿童也不了解交通规则,骑车上路危险系数很高,家长们应格外注意,严格禁止12周岁以下的儿童骑自行车、三轮车上路,不能心存侥幸。学校也应该普及这方面的教育,宣导未成年人在骑行方面的法律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