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欲强行发生关系,后因早泄停止,属于强奸还是强制猥亵?

来源: 大同法制网 2022-4-8 11:26:52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345截图20220402105018.png

范某,男,1987年生人,住在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因涉嫌犯强奸罪于2017年6月27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6日被羁押),同年7月11日被逮捕。现羁押于苏州市第二看守所。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范某于2017年6月24日晚,以帮忙办贷款为由将被害人赵某1带至苏州市吴中区服装城1区2幢某饭店某室,采用强行脱衣服、亲吻的方式,欲强行与被害人赵某1发生性关系,后因被害人赵某1反抗而未得逞。公诉机关为证明上述事实,提供了相关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范XX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范某因已经着手犯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

被告人范某提出其看到被害人用手捂着裤子后就不想和女的发生关系了,而且其当时早泄了,其认为自己的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范某于2017年6月24日晚,以帮忙办贷款为由将被害人赵某1(女,1997年出生)带至苏州市吴中区服装城1区2幢某饭店某室,采用强行脱衣服、亲吻的方式,欲强行与被害人赵某1发生性关系,后因被害人赵某1反抗而未得逞。
公诉机关提供的下列证据:
1、发破案经过、抓获经过证实。
2、被害人赵某1的陈述笔录及辨认笔录证实。
3、微信聊天记录、手机通话记录截图证实。
4、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图和照片证实。
5、提取笔录证实。
6、法庭DNA鉴定意见书证实。
7、户籍证明证实:被告人的身份情况。
8、被告人范某的供述笔录证实。
上述证据,经过庭审质证,均合法有效,具有证明效力,本院予以确认。

法院说法:
关于被告人范某提出的辩解,本院认为,被害人陈述笔录、被告人供述笔录及当庭供述相互印证被告人欲和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并实施了强行脱衣、亲吻被害人乳房的行为,后因被害人极力反抗及被告人生理原因而未得逞,被告人范XX提出其自动中止强奸及构成强制猥亵罪的辩解与事实不符,不予采纳。
本院认为,被告人范某违背妇女意志,强奸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范某犯强奸罪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范某已着手实施犯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裁判结果:被告人范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法务代理、法律服务、法治维权
咨询加V:13015398243
更多资讯关注大同法制网公众号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相关推荐

这样的事,能拒交物业费吗?

这样的事,能拒交物业费吗?

一家公司因财物被盗,认为物业公司未充分履行管理义务且未给予相应赔偿,故而拒绝交

外卖员送餐时摔伤谁赔偿?

外卖员送餐时摔伤谁赔偿?

   小何是个普通的外卖员,他在2022年4月19日入职福建省福清市某网络科技公司,从

遇到退休反聘,这样处理更合情合法

遇到退休反聘,这样处理更合情合法

退休返聘情形现在越来越多,退休返聘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法律关系?下面对相关问

这种工伤,私了合适吗?

这种工伤,私了合适吗?

  王先生是某公司的保安,2022年1月的一天,王先生在上班期间因工作与他人发生争

在快手,用别人头像发表不当言论?

在快手,用别人头像发表不当言论?

网络空间虽是人们交流思想的场所,肆意发布不当言论,有可能侵害他人的名誉

人被抓了就能解除合同,有没有道理?

人被抓了就能解除合同,有没有道理?

公司职工张某因参与寻衅滋事且情节恶劣,被公安机关予以刑事拘留。在这种情况下,公

这样的录音算证据吗?

这样的录音算证据吗?

公司拖欠了我3个月工资,经理虽然口头认账,但却拒绝出具欠薪条。为防止公司日后赖

这样做的视频算侵权!

这样做的视频算侵权!

短视频博主小张创作发布的短视频主要围绕商家要求广告宣传的商品。小张发现,小梁多

关于我们 文章投递 寻求报道
电话咨询: 13015398243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