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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捞出犯罪丈夫,女子被骗320万!

大同法制 2020-7-14 18:35 833人围观 问法


丈夫被抓,妻子到处“找关系”想把人“捞”出来。不想病急乱投医,竟然碰上了“老赖”。近日,金华市婺城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应某等4人有期徒刑3年至15年不等,并处罚金。

“捞人”竟有价目表

2015年1月,陈女士的丈夫因犯罪被抓,陈女士心急如焚,想跑跑关系让丈夫出来。正巧,陈女士的姐夫陈某从施某某夫妇处得知有个“能人”应某某有“关系”。于是通过姐夫和施某某夫妇的传话,陈女士了解到了“捞人”价目表:400万元,肯定无罪释放;80万元,可判缓刑。

由于陈女士家里一下子凑不出这么多钱,当年4月6日,陈女士和姐夫将60万元和一箱中华烟交给施某某夫妻,请他们帮忙转交应某某。但次日,施某某夫妻把60万元和香烟如数退回来,原因是应某某说“事比较大搞不定,100万元可以”。

当年4月11日,陈女士又准备了100万元现金和一箱中华香烟,和姐夫陈某再次交给施某某夫妻帮忙转交应某某。此后短短一个月时间内,应某某多次以跑关系需要开支为由,通过施某某夫妻又先后从陈女士处要走220万元现金。

慢慢的,陈某与施某某夫妇的心理也产生了变化。陈女士姐夫、施某某夫妇觉得,应某某能办成事,他们作为中间人,从中多要一笔钱作为自己的辛苦费不会有人知道。于是怀着侥幸心理,他们商定以应某某跑关系又需要开支为由,从陈女士处索要30万元作为“办事辛苦费”,三人私分。

花了钱还是收到了判决书

交完钱之后,陈女士满心欢喜等着丈夫归来。没想到,她等到的却是丈夫的判决书。2015年5月26日,陈女士丈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

陈女士不能接受,她找施某某夫妻要个解释。没想到施某某夫妇说,判了没关系,应某某可以帮助保外就医。

陈女士到看守所见丈夫,丈夫说不要保外就医,让施某某夫妻马上还钱。施某某夫妻还了30万元,并宣称,报案就报案,其他钱都在应某某手中,她跟很多领导认识。之后,陈女士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能人”原来是“老赖”

应某某到底是什么人?这么“神通广大”?

婺城区法院在审理该案过程中,查明应某某欠款超千万元,一直在外面躲避债务、逃避执行,是当地有名的“老赖”,更不可能有什么“关系”可以“捞人”。骗陈女士的钱,除了自己花销,还有180万元被应某某女婿用于购买房屋。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应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对应某某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50万元;对施某某夫妻二人均判处有期徒刑5年3个月,并处罚金32万元;对陈某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32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应某某退赔被害人陈女士320万元和中华香烟一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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