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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搬迁就断水断电,你怕了吗?

大同法制网 2019-10-30 16:10 1719人围观 法界

案情回顾

不搬迁就断水断电,你怕了吗?

2006年1月,浙江金华的温先生与村委会签订了一份集体建设用地租赁合同,双方约定租期为20年。之后,温先生按照自己的创业计划在该土地上开设了一系列厂房,用于软装家具制造。随着全国各地房地产的蓬勃发展,以及人们对家装日益增长的需求,温先生的生意越做越大。

然而,不幸的是,随着近几年“拆违”之风的盛行,温先生的家装厂也遇到了关乎生死的难题……

2017年,村委会,同时也是土地的出租人,将温先生的厂房认定为违法建筑,并多次口头通知其在一定期限内拆除。面对这么一大摊子生意,说拆除就拆除,温先生内心有一丝焦虑,也有一丝诧异。

早在几年前就听说这块地要征了,本想等着拆迁,没想到等来的却是“拆违”通知。就在温某焦灼之际,通过朋友的介绍,他第一时间联系了北京知名的征地拆迁维权律师——张心升律师,并邀请张律师到金华本地做一次实地考察与一对一的法律分析。

没想到,村委会在得知温先生不仅没有按通知的要求自行拆除违建,腾出土地,反而还有聘请律师进行维权的苗头,索性来了个“釜底抽薪”——对涉案厂房进行断水断电,自此,温先生的家具厂立刻陷入了生产僵局,很多订单都临近交货期限,这时候停产,温先生的亏损将数以百万计。不甘示弱的温先生即刻拨通了北京张心升律师的电话,请求他全权代理本案的维权事宜。

律师说法:暴力逼迁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针对温先生的紧急情况,张心升律师随即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向公安部门报了案,要求其对违法断水断电的行为进行查处。果不其然,公安机关并未按申请人的要求进行处理。据此,张心升律师根据温先生出具的土地租赁合同、营业执照、厂房照片、当时的缴费收据、报警记录,针对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进行了行政诉讼,确认其违法。面对一如反常的败诉文书,公安局也感受到了不小的压力。

而后,通过对电力及自来水公司的调查取证与通话录音,律师发现,断水断电行为确由村委会主导。证据凿凿,针对村委会的不法行为,张心升律师连发几封律师函,告知其不法行为的不利后果,几轮交涉下来,加上先前公安局的败诉,村委会很快进行了妥协,温先生的厂房随即恢复了供水供电,恢复了生产,此举为温先生挽回了一笔不小的损失。

而对于前几年的征地传言,张心升律师通过法律手段调查取证了解到确有此事,只是目前尚未正式公告启动该项目,村委会作为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尚未届满之时,千方百计要求温先生腾出厂房不过是想将来在拆迁的时候占有本属于承租人的补偿款,所谓“拆违”不过是一个幌子,即便真的要拆除违建,也轮不到村委会口头下通知,况且口头通知本身就有违法定程序。在巨大的拆迁利益面前,村委会断水断电非法逼迁之心昭然若揭,这种时候,只要将法律手段运作到位,案件往往能够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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