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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下什么是行政处罚?

大同法制网 2022-2-16 17:38 646人围观 文摘

       行政处罚分为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在制度上包括较为完备的程序规则,适用于大部分行政处罚案件。听证程序是发生在一般程序中的特殊程序。

  依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对一般程序的重要制度和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

  1.立案。
  立案是初步调查程序和正式调查程序的中间环节,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正式调查的开始程序。

  2.调查
  《行政处罚法》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一般包括:

  (1)调查取证权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告知;
  (2)表明调查人身份制度;
  (3)委托调查制度;
  (4)证据制度;
  (5)抽样取证;
  (6)有关证据材料的鉴定;
  (7)有关证据的先行登记保存;
  (8)行政强制措施;
  (9)当事人拒绝签名、盖章时采取的措施;
  (10)回避制度;
  (11)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3.核审。
  案件核审是机关内部监督把关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由法制机构承担的一项执法监督职能。

  4.告知。

  在行政执法程序中设立告知程序是我国《行政处罚法》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有利于行政相对人在受到行政处罚时依法行使陈述权、申辩权,维护其合法权益。未按规定告知行政相对人给予其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的,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5.听证。

  听证是行政相对人在特定条件下行使陈述权和申辩权的重要方式。

  6.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是一般程序的结束环节,是办案机关经过立案、调查取证、调查终结、核审、告知后,对涉嫌违法的当事人作出的最终处理。

 附: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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