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江苏省旅游条例》正式实施,条例中有哪些新亮点?旅游诚信经营如何规范?因不文明行为上了“旅游黑名单”将面临什么样的后果? 旅游委:低价游诱骗旅游者获利最高罚30万 新施行的《江苏省旅游条例》有哪些亮点?《条例》共九章七十六条,将“旅游公共服务”和“诚信经营与文明旅游”分别单列成章,强调“畅游江苏”体系建设保障,强化“诚信经营档案”建立,确立“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 此外,对旅行社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旅游者的处罚下限从5000元提高到1万元;对旅行社以低价游诱骗旅游者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处罚下限从3万元提高到5万元,体现了加强监管、重典治理的决心。记者了解到,目前针对旅行社有此类行为的处罚金额上限达到30万元。 和2000年出台实施的《江苏旅游管理条例》对比,新版去掉了“管理”二字,这一名称的变化体现了江苏省在旅游业发展立法指导思想上的转变,从重监督管理到重服务促进,在整合旅游资源、促进产业融合、提升服务质量、规范文明旅游等方面亮点突出。” 旅行社老总:新条例打击低价竞争更促公平 这次改新是从路线的成本和利润空间“喊话”给消费者,在交通竞价成本上透明化,让消费者更有底,让旅游市场的营利模式更阳光和健康。如果旅游产品特色鲜明、质量好价格有优势,不等导游推荐,游客也想带回家,希望新的法规能促进好旅游生态链。 “新版旅游条例对经营者与旅行者双方定规矩,这对旅行社和游客来说都是好事。诚信经营赏罚分明,对真正规规矩矩做旅游产品的旅行社来说是一个公平的起点。”南京游友旅行社陆总经理认为,打击了低成本、零负团费的劣质经营手段,倒逼旅行社放弃恶性竞争,也让导游、景区从业人员能更把心思放到服务质量上,去抓住游客的心,获得认同自然有收益。 游客:守好嘴和手,不让不文明行为影响“再出游” 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将不文明游客公布于众,截至目前已公布了4批“黑名单”,共计16名游客上榜。 而《江苏省旅游条例》中,对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损坏旅游地文物古迹;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等均有明确禁止规定,一旦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形成后,旅游者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首先将通报旅游者本人,提示其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旅游主管部门可以向公安、海关、边检、交通、征信机构等部门通报其不文明行为记录。 |